宝子们注意啦!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调整已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实施啦!快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一、年龄上限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为适应这一政策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具体如下:
单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父母和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二孩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96万元;三孩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为:单缴存人家庭6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04万元。
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单缴存人家庭为7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为120万元。若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则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四、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按国家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有关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年限1-5年(含5年),利率为2.35%;年限5年以上,利率为2.85%。
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贷款年限1-5年(含5年),利率为2.775%;年限5年以上,利率为3.325%。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五、申请条件
贷款用途: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条件: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缴存时间:
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6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持“兴滇惠才卡”“春城惠才卡”职工(高层次人才)在申请贷款时,不受开户及连续缴存时间限制,开户后即可申请。
住房套数认定: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
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的,且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予受理情形:
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缴存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缴存人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套数查询:
缴存人家庭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查询范围: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
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主城区范围内住房套数;
购房地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外的,查询缴存人家庭名下购房地住房套数。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以外且购买昆明市住房的,须查询缴存人家庭购房地及缴存地住房套数,购房地与缴存地住房套数合并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查询: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及个人征信报告的查询结果认定。
信用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保证人单个个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有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存在当期逾期未还,或有担保人代偿记录的;
近5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记录合并计算后达连续6期及以上或累计10期及以上的。5年的期限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
存在呆账、冻结、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
存在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形的;
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首付款比例: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其他条件:
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购房合同(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户的父母(借款申请人未婚)或同户的未婚子女(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人的;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2025年昆明公积金贷款的最新调整和购房贷款申请指南啦,宝子们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查看业务指南,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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